有很多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和家属对于“不起诉”、“免诉”始终搞不明白,再有就是,既然可以不起诉或者免诉的话,就没必要聘用律师了。一法刑事律师团队资深律师:“大家千万不要存有这样的心态!不论是‘不起诉’还是‘免诉’律师在其中都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不起诉”与“免诉”的区别
资深刑事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在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可以不起诉!
“免诉”则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简单来说就是“不起诉”由法律明确规定,“免诉”由检察机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判断而定!
“不起诉”分为哪几种形式?
酌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相关刑法规定,已经构成犯罪,但是由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另一种则是犯罪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依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于刑罚;
法定不起诉:指起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不提起公诉。(与酌定不起诉相近,条件基本相同,只是起诉机构拥有诉权而予以舍弃)
存疑不起诉:这个大家理解起来就很轻松了,比如: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缺乏依据等,即使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没有胜诉可能(或者胜诉概率渺茫),达不到公诉的目的,最终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律师在“不起诉”案件中起到的作用
很多当事人都觉得在聘用律师后,案件结果是“不起诉”,就觉得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没有发挥任何价值。殊不知,代理律师在其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资深刑事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不仅要对案件的性质进行深入的分析,还要对涉案情节的轻重做判断;如何提交有效的证据,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如何与被害方进行谈判沟通,取得对方的谅解;参照哪些法律条文才能够让相关机构得到充分的认可。这些,都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支撑,没有对办案、审案、公诉等机构的预判,就无法做到有效应对。
所以,不论案件的大与小,不论结果是否“不起诉”,每一位律师都会尽心尽力的办好委托人的案件,以彰显法律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