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一场修行,因无缘离婚的夫妻,有的选择各自安好,有的维持着友好的朋友关系,而有的则选择恶言相向。
有这样一对夫妻,离婚后,前夫看到前妻网店经营较好,请求复婚合作经营,被拒后怀恨在心,竟选择直播造谣诋毁前妻。
这种行为应承担何种责任?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介绍
李红与张三于2019年经人介绍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夫妻关系逐渐恶化,终于在2022年感情无可挽回,二人离婚。
离婚后,李红在某平台上注册了一家网店,经营售卖日用商品,销量、销售额十分红火,张三非常眼热,提出同李红复婚合伙经营店铺,遭到拒绝。
2023年底,张三为蓄意报复,注册了与李红经营范围相同的视频平台店铺,并将店铺改为与李红店铺同样的名称,售卖产品也完全一致。
后张三雇佣表哥王五为主播。二人为增加直播观众数及点击量,多次提及家中琐事八卦,辱骂、诋毁李红及其家人。张三王五的行为给李红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她因此被医院诊断患上了重度抑郁症。
后李红将张三、王五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视频平台公开实名向自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李红也要求张三、王五共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法院裁决
庭审中,张三辩称自己没有直播且不记得说过诋毁李红的相关内容,也未授意过王五陈述相关内容。
王五则表示其与李红不熟,否认存在侮辱、诽谤的行为,且否认当时直播的人是其本人。
法院经调查取证发现,张三直播时出示过李红与女儿的照片及相关视频,结合李红账号、昵称及与评论区互动的相关情况,再结合同一场直播后续王五陈述内容,可以确认张三王五在直播间所述内容均指向李红。其直播时陈述的关于李红的内容,更易让观看直播的观众产生误解。
2024年9月,法院判令张三王五将视频平台账号的视频下架,发布道歉视频并保留15天,为李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综合考虑张三王五直播时视频账号的管理使用情况、直播时长、二人的侵权方式、过错程度以及造成精神损害的实际情况,酌定张三赔偿李红2万元,王五赔偿李红1.5万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肆意诋毁、侮辱他人都是不可取的行为。特别是拥有一定粉丝数量的博主、自媒体人,在享受网络带来的红利的同时,更应严格规制自身言行,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利。
案例来源:《中国妇女》杂志、天津高法,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