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将贵重物品落在了网约车上,和司机协商归还,司机却不肯配合,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能起诉司机吗?
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介绍
2023年8月2日凌晨,张三和朋友聚餐过后,在手机某网约车平台打车返家。他下车后发现把手机忘在了车辆后排车座上,随即通过朋友的手机联系网约车司机小李,却始终联系不上。
之后张三通过网约车平台联系上了司机小李,但小李否认后排车座有手机。
张三在当天晚些通过手机的查找模式搜到了抓拍到的司机小李的面部照片,于是选择了报警,但司机小李面对民警的询问仍然矢口否认见过手机。
其后的几天里,张三多次收到手机回传的定位信息以及有人使用手机的照片。因协商无果,张三将司机小李和网约车平台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归还手机或赔偿手机购买费用、寻找手机的交通费、手机资料未备份的遗失损失等。
法院裁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发现遗失手机后,网约车平台多次联系司机小李,对小李做出了调度封禁、不予派单的处理,已尽到了管理职责。小李侵占张三手机的行为系个人行为,与网约车服务本身无关,网约车平台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根据原告张三提供的行程单、车费付费信息以及遗失手机抓拍和传回的手机持有者照片等证据,足以认定司机小李系手机的拾得人,其面对多方询问拒不归还手机,已对原告的财物所有权构成了侵害,应承担返还手机、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据调查,原告张三遗失的手机系花费3050元购得,同时,手机上存储了张三及其社会关系的联系方式、照片、视频、账号等大量个人信息,这些数据具有经济价值和财产属性,也受法律保护。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手机价格、使用年限等因素,判决小李归还拾得手机,如无法归还,则赔偿张三手机损失费2000元、手机资料遗失损失费400元、寻找手机产生的交通费150元,共计2550元。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道德要求来看,遗失物的拾得人有义务将遗失物及时返还权利人。
案例来源:天津高法,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