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被滑板车绊倒,能让“熊孩子”担责吗?

   2024-11-25 来源:重庆高院85
核心提示:公共场所玩耍,一定要小心!2022年5月,7岁小李玩滑板车失控撞倒小区散步老张致其伤残十级,法院认定小李父母未尽监护职责承担80%责任,判决再赔4.3万元,老张未注意环境也有过错。

傍晚时分,小区里有遛狗的、散步的,也有玩耍的孩子们,通常都会十分和谐,但不时也有意外发生。


如果不小心被“熊孩子”的滑板撞倒,能向其索赔吗?


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介绍


2022年5月的一个傍晚,年近七旬的老张在小区内散步。7岁的小李自己在楼下玩滑板车,由于操作不当,滑板车失控滑出,老张不慎踩中滑板车摔倒。



经医院治疗,老张被诊断为右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右肩关节半脱位、右肩软组织损伤等,达到伤残十级。期间,累计产生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等共计1.4万余元,小李父母支付了1.1万余元。


后老张将小李父母诉至法院,其认为事发时小李处于无人看管状态,父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需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总计8万余元。


小李父母辩称,此次事故属于意外,案发地点是小区居民玩耍、休闲的公共场所,孩子并未预见到滑板车会自行滑走,原告老张未能充分注意周围环境,应承担部分责任。


法院裁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作为滑板车的使用者,未能有效控制滑板车,导致滑板车失控撞向老张,鉴于小李为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能尽到监护职责,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结合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老张确实没有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对周围情况存在疏忽,亦存在一定的过错。


综合事故发生经过,法院酌情认定小李父母承担老郑80%的损害赔偿责任,扣除实际已支付的费用后,判决小李父母再向老张赔偿4.3万元。



案例来源:重庆高院,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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