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制造噪音扰民,我该怎么办?

   2024-08-21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山东高法92
核心提示:噪音扰民,如何维权?陈奶奶因楼上张三装修噪音告上法庭,法院勘验后认为未超标且张三已降噪,驳回诉求。律师提醒:噪音标准45-55分贝,超标可录音取证、沟通、投诉或诉讼维权。

邻里之间,有些噪音在所难免。如果噪音对自己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困扰,如何维权?对于噪音的判定又有何标准?


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介绍


陈奶奶多年居住在一栋老式楼房中,一年前,张三购买了陈奶奶楼上的房子,装修后搬入。


双方自此因噪音问题产生了很多矛盾,一直不能协调一致。


陈奶奶认为,张三在装修时用冲击钻冲击地板,对楼板的隔音造成了损坏。张三一家入住后,她饱受楼上的噪音干扰,不得已才将张三告上法庭,要求法官判决张三停止侵害,并采取措施消除噪音影响。


而张三辩称,由于该楼房建于20世纪80年代,房屋年久失修,他仅对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有两间房间还保留原住房的木地板,装修后的地板高度与未装修的两间卧室木地板高度一致,不存在楼板变薄的情况。张三一家考虑到陈奶奶年纪较大,还在卧室木地板和厨房粘板下铺设了隔音垫,以减少生活噪音对陈奶奶的影响。


法院裁决


当地法院对张三住房、陈奶奶住房进行了实地勘验,经查,张三装修后并未对楼板原有的隔音效果造成损坏,没有证据证明张三一家有故意制造或加大噪声的行为,陈奶奶平时听到的“噪音”为张三一家日常生活所发出的声音,且都未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为减少生活噪音对陈奶奶的影响,张三已采取铺设软垫等降噪措施。

因此,法院驳回了陈奶奶的诉讼请求。


同时,判决生效后,法官也向张三进行了释法说理。由于房屋较为老旧,房间隔音效果较差,陈奶奶作为独居老人,对日常声音感知较为敏感。希望张三能够在日后生活中注意控制音量,体谅老人,给予陈奶奶适当的特殊照顾与关怀。




我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至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就可能会扰民。


日常生活,声音总会伴我们左右。我们每个人既有可能是噪声的受害者,也有可能是噪声的制造者。


如果噪音确已超过必要限度,过度打扰到了自己的生活,那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首先,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可以对噪音进行录音保存,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检测公司对噪音进行检测;


其次,可以先尝试与邻里进行私下沟通解决,如邻里不配合,可向物业、居委会等反映,请社区居中调停、化解纠纷;


如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城管、环保、公安部门反映,寻求行政主管部门的帮助。


最后,我们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权。



案例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山东高法,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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