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预订好了度假酒店,没过几天发现酒店房间降价了,想要退掉重订却被告知“订单不可取消”,这是不是霸王条款?能要求订房平台赔偿差价吗?
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介绍
小美在某网络平台一家度假酒店预订了房间,并支付了房费全款12000元。几天后,她发现该酒店同样规格的房间降价为10800元,打算重新下单,但该订单显示“取消扣除全款,预订后不可取消”字样。
小美认为,该平台的“不可取消”、“取消扣除全款”规定为霸王条款,遂将该平台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差价1200元。
该平台辩称,涉案酒店房型的价格及取消规则均由平台内的酒店供应商自行制定,该平台作为运营方,仅展示供应商提供的相关酒店产品信息,“取消扣全款”规则为小美和酒店之间约定的合同内容,与小美和平台之间的网络服务合同无关。第二,该平台在小美预订过程中已经多次显著提示了其所选酒店产品的取消规则,已尽到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披露义务,应当认定涉案取消规则完全为小美自主选择的有效条款。第三,该平台声称,小美仅因其预订的酒店价格有所下降,就要求平台为其无责取消订单,但酒店价格本就会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而正常波动,小美因酒店不同意无责取消就要求平台赔偿差价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
此外,涉案网络平台向法院提交了服务协议及预订流程演示视频等证据,证明平台在预订规则中已多次设置关于取消规则的提醒事项;该平台所属公司亦提交了与小美、酒店供应商的沟通记录,证明平台在收到小美要求取消订单的需求后,已积极与度假酒店沟通询问订单是否能够免费取消,并将酒店的答复意见及时反馈给小美。
法院裁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美在网络平台预订酒店,与平台成立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该平台为小美提供酒店预订的相关信息服务,在小美提出取消订单的需求后,积极与供应商及酒店沟通,及时反馈沟通意见,在履行网络服务合同中并无明显过错及违约情形。
小美主张,“预订成功后不可取消”的条款侵害了其公平交易权,但根据本案证据,小美在预订酒店的操作流程中,“预订成功后不可取消”或“取消扣全款”等退订规则已经在预订页面多次呈现,该标示方式足以引起一般消费者的注意。此外,退订规则依酒店商家及报价的不同有所差别,小美在预订酒店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退订规则的酒店,故已经采取合理方式进行提示说明的退订规则不构成对小美公平交易权的侵害。
综上,小美要求该平台退还其经济损失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在本案中,涉案平台在小美提出退订需求后,提供了酒店相关信息,并积极与酒店沟通,及时反馈沟通意见,已履行了合同相关义务,因此不适用上述条款中平台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互联网平台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有其风险,如今足不出户可以做很多事情,但也因少了当面沟通,无形中我们会错失很多信息。在此提醒大家,通过网络平台预订酒店等产品或服务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平台协议,谨慎下单,仔细查对预订价格、取消条件等,以免产生纠纷或造成财产损失。
案例来源:北京海淀法院,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