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从高空脱落砸下,不偏不倚砸中了一辆车子,而这辆车子本不该停在路边……
当从天而降的广告牌砸上违停车,谁应该担责?责任又该如何划分?
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介绍
2023年的一天,张三将车辆停在某小区内路边(非停车位)离开办事,结果一块悬挂于30楼楼顶的广告牌突然脱落,从天而降恰好砸到张三的车子,导致车辆损坏。
张三回来后发现了脱落的广告牌及损坏车辆,感到十分心疼,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车辆损失。
物业公司辩称,其在小区内竖有多块提示标牌,提示住户要将车辆停放在物业指定地点(即停车位)。而张三停车的位置并非小区规划的停车位,是违规停车,造成的车辆损失应该由张三自行承担。
案件结果
法院分别与张三和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调解。
一方面,物业公司作为涉案小区的管理者,对小区楼房外墙面及悬挂的广告牌等物品负有维护、排查风险的管理义务,如物业不能证明其尽到了妥善管理义务,也没有证据证明对脱落物品的情况无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另一方面,张三的被损车辆停放位置非停车位,其亦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将车辆停放在路边时经过物业公司允许或认可,系违规停车,自身亦存在过错,张三应对车辆损失承担部分责任。
综合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与过错,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各承担50%过错,物业公司赔偿张三损失共计5600元。
在今天的案例中,广告牌悬挂在楼房外墙,因此由小区物业公司来承担侵权责任。高空坠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物业负有对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的责任与义务。
但如果高空坠物来自楼内,或者物业公司有证据证明其无过错,则承担责任的主体又会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简单来说,如果有人高空抛物造成人身或物品损害,但调查一番实在找不到责任人,那么整栋楼的住户都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要做好居家安全隐患排查,不要在窗台外设置晾衣架,及时清理阳台、窗台容易掉落的物品,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
同时,外出时我们也要多加注意个人安全,规范停车。尤其是在风雨多发天气,不要紧贴年久失修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长时间逗留,保护好自己人身及财产安全。
案例来源:江西法院,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