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尤其是周末加班,相信大多数人看到这个字眼一定是眉头一皱,两眼一花。
周末休息时,突然接到一通公司来电,我们能不能不接?如果被加班困扰,发朋友圈吐槽,是否能成为公司开除我的理由?
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介绍
张三就职于一家教育培训公司。2022年6月的一天,张三因为对公司工作安排不满,在职场与领导发生争执,情绪失控下口吐脏话,经公司领导批评教育后,张三在微信工作群内检讨致歉。
8月26日,张三因工作原因发布了一条微信朋友圈,声称自己周末不会接听任何工作相关电话,告知公司客户不要打电话打扰自己。
8月30日,该公司认为张三在朋友圈发布的言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团队氛围、损害公司口碑,给公司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遂向张三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张三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院裁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在本案中,公司主张张三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其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但经审查得知,该公司所述规章制度汇编于2022年8月2日才公布,张三首次因工作安排与领导发生争执早于规章制度发布前;其次,张三发布微信朋友圈的时间并非工作日,朋友圈内容也无法看出对公司客户造成了破坏或对公司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并未达到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程度。另外,该公司也并未举示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依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因此,该公司解除与张三的劳动合同关系构成违法解除,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张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9504元。
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合法且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莫说发朋友圈吐槽亦或是发泄情绪是个人言论自由,即便劳动者的行为有不妥之处,也应符合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否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例来源:山东高法,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