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行业兴起,给主播“点亮灯牌”“刷火箭”“送游艇”大家一定不陌生,如果给主播“打赏”后悔了,亦或是孩子偷用手机、配偶在另一方不知情等情况下打赏的钱,还能追回吗?来看看以下案例。
案例一:涉及未成年人的情况
小红和小李结婚十年,儿子7周岁。因小红工作比较忙,小李带孩子更多一些。小李在照看孩子时经常观看直播,偶尔会给主播打赏。一日两人的儿子趁小李不注意,拿他的手机给小姐姐打赏了10万元。小红发现后非常生气,要求主播及直播平台返还这笔钱。
问:这笔钱能要回来吗?
可以要回。由于涉案的未成年人不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打赏的行为无效,这笔钱可以追回。如果涉案未成年人是大于8周岁、小于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打赏的行为需要经过监护人的同意,否则也可以追回。
案例二: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上海的王女士和张三系夫妻,2021年,张三在短视频直播平台上认识了女主播灵灵,两人逐渐从线上打赏、聊天发展到线下见面、交往。确定暧昧关系后,应灵灵要求,张三在妻子王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打赏、刷“音浪”等方式总计为灵灵充值25万余元。同年6月,王女士发现丈夫与灵灵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认为张三充值到直播平台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张三取回上述钱款,张三起初表示愿意配合,但并未履行承诺,且女主播灵灵也“失联”了。无奈之下,王女士将张三和灵灵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张三擅自打赏给灵灵钱财的行为无效,并要求灵灵返还25万余元及利息。
问:这笔钱能要回来吗?
可以要回。在此案中,经法院审理,张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女性灵灵保持暧昧关系,灵灵在明知张三有家室情况下索要财物,侵害了王女士和张三的夫妻关系,张三私自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打赏、赠与灵灵钱财的行为侵犯了王女士的权益,该赠与行为无效。法院最终判决灵灵立即返还所得钱财及利息。
注意:除非打赏行为涉及违背公序良俗,否则通过诉讼追回夫妻一方的打赏存在现实困境。
案例三:单纯后悔的情况
2022年7月到10月,李四在某直播平台观看女主播“七七”的直播,并陆续打赏消费总计8000元。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四得知“七七”已婚,他认为自己是单身,在直播平台为“七七”刷礼物是以“恋爱”为目的,“七七”已经结婚,她接受打赏构成了不当得利,要求主播及平台返还他的钱款。
问:这笔钱能要回来吗?
无法要回。在此案中,法院审理后认为,网络直播平台是开放的,任何浏览用户均可观看直播间的内容,主播表演的价值由浏览用户单方面决定,是否打赏、打赏多少应根据自身经济收入理性决定。主播“七七”未以恋爱、谈婚论嫁等诱导用户刷礼物,李四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打赏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属有效行为。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李四的诉讼请求。
是否打赏由各位用户决定,对主播表示赞赏的方式有很多种,有能力可以刷礼物,没有能力可以多点赞,打赏一定量力而行。
特别提醒的是,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持家长手机进行打赏的事件经常发生。2022年5月,中央文明办等四部委出台了《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该意见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但在实际运用中,很难分辨究竟是大人打赏还是孩子打赏,追款存在困难。
各位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职责,一方面培养子女理性消费的习惯,一方面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的密码,避免孩子一时冲动导致大额财产损失。万一发生了这类打赏纠纷,要积极寻找并妥善保存相关材料,比如说支付记录、消费记录、与主播的聊天内容,自己与孩子就此事沟通的聊天记录等,以作为追回钱财的有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