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拘留、羁押、服刑……这些名词大家有时会混淆,今天就以一篇文章来为大家详细讲解“行政拘留”。
先来了解一下行政拘留的定义。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在我国,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能采取行政拘留措施,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最少1日,最长不超过20日。
换句话说,行政拘留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尚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等处罚方式不足以惩戒的情况,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
那么,都是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哪些区别?
法律性质不同
行政拘留虽然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仍然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刑事拘留是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而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并非制裁或处罚手段。
实施对象不同
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为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而刑事拘留的对象则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罪犯。
适用目的不同
行政拘留的目的是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可以理解成违法事件的终结;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终结。
适用机关不同
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羁押期限不同
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日(包括多个处罚合并执行);而刑事拘留,一般案件最长期限为14天,重大案件最长为37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
被行政拘留过,会产生什么影响?
首先,行政拘留并不会留下我们常说的“案底”。
案底是指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
前文我们说过,行政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没有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因此不会留下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
行政拘留一般不会影响生活和工作,但在某些特定场景下是有影响的。
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可以查询到行政拘留的记录,这些记录对于报考公务员(及一些特殊部门雇员)的政审环节是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另外,由于行政拘留的对象确实已有“违法”行为,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些需要提供此证明的场合(如移民、出国),也可能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