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们曾以一文解释取保候审的规定及流程,其中提到了保证金的概念。今天,就为大家详解一下取保候审中保证金的交纳、退还与没收。
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取保候审中保证金的释义。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简单来说,保证金是取保候审中保证方式的一种。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为保证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责令其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关于保证金的交纳,请牢记以下要点
1. 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 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 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4. 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5. 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6. 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有些读者可能会担心,这笔钱会不会数额很大?如果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作为家属会不会拿不出?保证金的数额标准究竟是如何决定的?
关于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参考以下要点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1.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收取五百元以上的保证金;
2. 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3. 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而且,即便数额较大,家属也不必担心,因为只要不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
保证金的退还
1. 法院作出判决后,取保候审即结束。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解除取保候审时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必须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保证金可退还;
3. 被告人或者他们的亲属凭“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直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4. 除“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外,也可凭借其他能够证明案件已经结束的法律文书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包括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
保证金的没收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部分或者全部;
2. 决定没收保证金的,经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3.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4. 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5. 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6. 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7.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8. 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