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熊孩子经常制造噪音,能算扰民吗?怎么维权?

   2024-01-17 47
核心提示:在现代社会,噪音污染已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但如影响正常生活且超过国家规定,应维权。可向居委、物业等反映情况,或投诉城管、环保等部门,也可诉讼但需举证。邻里间合理限度内声响容忍义务,采取合理手段维权,避免违法手段。

现代社会,噪声污染已成为世界公害之一。而在日常生活中,楼上楼下邻里之间有一定的噪音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邻居产生的噪音已经影响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甚至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应当如何维权?


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介绍


张三一家和李四一家是上下楼,张三住在1号楼1401室,李四住在1501室。张三曾因李四的孩子跑跳、击打地板等产生的噪音多次报警、和李四一家产生冲突。屡次争议无果后,张三将李四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制造噪音,并赔偿损失4500元。



李四辩称,住在楼下的张三对正常的生活噪音极为敏感,哪怕是细微的声音都能引起他的不满,他还会用工具击打天花板。此外,张三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家孩子造成的声音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

法院裁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张三提交的证据不能证实被告一家发出的声音超出生活必要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孩子正常生活难免产生噪音,孩子家长应当尽量避免对他人产生影响,而楼下住户也应当对此表示理解,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应当相互体谅,在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同时,兼顾相邻人的利益。


本案中,张三主张受到楼上住户噪音影响,应承担“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但由于其提交的证据材料无法证明楼上用户发出的声响超出生活必要限度,故法院对于原告张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遇到噪音扰民问题,可以向所在社区的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公司等反映情况,也可以拨打12345热线,由上述机构居中予以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也可以向城管、环保、公安等部门报告或者投诉;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正如本文案例中的原告张三,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交噪音制造方的证据材料,一般来说,自己录制的音频受时间、地点、人为因素、设备因素的影响比较大,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能都会受到质疑,最好的办法是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噪音标准范围,那么对方有义务停止侵害并赔偿相应损失。


同时也需要提醒大家,现实生活中邻里之间产生噪音在所难免,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楼下住户有对声响的容忍义务,当我们遇到类似问题时,记得采取合理的手段维护权益,像“震楼器”、私自破坏对方家庭设施等手段都是违法的,切忌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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