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无论是在合同还是在欠条、借条上,在写明具体金额时,同个金额一般都会使用大小写两种形式写明。那么,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金额对不上,会出现什么问题?金额又以哪个为准?
大家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介绍
张三由于缺少生意资金,在2009年至2015年六年间多次向朋友李四借款。2015年7月7日,张三给李四写了一张借条。内容为:
借条背面记录有张三对李四多次偿还借款总计11600元的记录。
后李四患了重病,患病期间他曾让亲属骑车带着自己到张三家要款,亲属也多次前往张三处催要。但张三以借条上大小写不一致为由否认其借款数额达250000元,一直拖着未还清。李四去世后,他的亲属小李等三人作为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250000及利息。
法院裁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三作为常年与金钱打交道的生意人,其又有多次向李四借款的情形,对借款数额的书写理应做到小心谨慎、严谨规范,贰万伍仟元和贰拾伍万元之间,金额相差巨大,且“仟”“拾”的字形也无相似之处。李四在患重病难以行走的情况下,不大可能因10000多元(25000-11600)让亲属带着自己前去讨要欠款。
而张三所辩称的其喝醉酒产生借条笔误的主张,无证据证实,且不符合常理,对此答辩意见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张三实际欠款250000元,除已偿还的,仍需向小李等三人偿还238400元及利息。
大写金额字形较为复杂,书写时精力集中不易出错,而小写金额容易被篡改,写错概率高,因此通常是按照大写金额来确定借款数额。
另外在本案中,借条上小写金额在前,大写金额在后,此书写格局一般会认定书写在后的内容为书写在前内容的补充。
因为借条、欠条等书写不规范或约定内容不明确而产生债务债权纠纷的案例并不少见,因此大家在签订相关文书时一定要谨慎,载明双方约定的金额、利率、期限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例来源:山东高法,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