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丨邻居擅自更改入户门方向,怎么办?

   2024-03-27 来源:天津高法711
核心提示:邻居张三将新户朝外开的入户门改回朝内开,李四认为这影响了其家的使用,也存在安全隐患。张三将李四诉至法院,要求其恢复原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邻居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限期拆除、恢复原状。法院判决李四将门恢复原状。

我们都知道,新房交付时,入户门是向内开还是向外开,都是设计好的。如果有一户为了一些装修上或出行上的考量,更改了自己房子的入户门方向,那相邻的邻居能要求其恢复原状吗?


大家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介绍


张三和李四是A小区某楼层相邻的两位新业主。由于两家离得比较近,在新房交付时,张三的房屋入户门朝外开,李四的入户门朝内开。



李四在开始装修前,与张三沟通,想将自己家入户门改成朝外开,张三没有同意。同年4个月后,李四完成了新房装修,张三发现他已经将入户门改成了朝外开。

张三认为,李四的入户门朝外开会妨碍自家通行,也有可能撞到自己和家人,虽然李四的家门可以180度打开平铺在墙面,但也会遮挡消防栓。因此张三将李四诉至法院,要求其恢复入户门原状。


法院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36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两家距离相近,被告李四未经许可擅自更改入户门方向,对原告张三的通行造成了妨害,且存在撞人、遮挡消防栓等安全隐患,因此对原告张三要求被告李四排除妨害、恢复入户门向内开的诉求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李四将涉案房屋入户门恢复原状。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住房外的公共通道属于业主共同共有,由业主共同管理。

在日常生活中,不仅仅是入户门方向,我们也会遇到邻居在楼道打造鞋柜、在门外放置婴儿车、自行车……



这些行为都会对相邻住户的生活、出行造成不利影响,甚至造成安全隐患,属于非法占有共有部分,相邻业主有权要求限期拆除、恢复原状。


案例来源:天津高法,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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