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丨怀孕期间被调岗降薪,这合理吗?

   2024-04-02 250
核心提示:怀孕了,领导以多给时间休息养胎,或担心孕期员工扛不住加班压力等理由,不经同意便单方面调岗、降薪……相信这样的场景并不少见

怀孕了,领导以多给时间休息养胎,或担心孕期员工扛不住加班压力等理由,不经同意便单方面调岗、降薪……

相信这样的场景并不少见,如此对孕期员工不公平的做法,真的合理吗?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王庆律师带我们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李红在一家咨询公司做行政管理工作,月薪8000元。2021年10月,李红怀孕,公司得知消息后,以李红需要多加休息为由,单方面将她的职位调整为普通文员,并将其工资降至月薪5000元,李红明确表示拒绝。后公司以李红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李红辞退。

李红将涉案的咨询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工资差额。

当地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在本案中,李红当月绩效考核结果良好,没有证据证明其因怀孕不能胜任原工作,李红拒绝调整工作岗位及薪资的行为不构成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与李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工资差额。

相关法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5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6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另外,在这里也补充两个孕产假相关的问题及回答:

问:在职期间流产能享受产假吗?

可以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问:休了产假,当年还能休年假吗?

可以的。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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